2023年8月2日 中國質量標準出版社傳媒有限公司以國家標準中的推薦性國家標準為其權利作品為由,向煙臺富美特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食品伙伴網)提起民事訴訟,案件涉及7554部國家標準,訴訟標的額為8086800元,由煙臺市中級人民法院受理,案號為(2023)魯06民初122號,案由為侵害作品信息網絡傳播權糾紛。
2023年9月19日 案件在煙臺市中級人民法院第二審判庭開庭,一審庭審中爭議焦點問題為:
一、推薦性國家標準是否屬于著作權法意義上的作品、是否受到著作權法保護;
二、中國質量標準出版社傳媒有限公司是否有權以其名義提起本糾紛訴訟;
三、食品伙伴網的行為是否侵害原告信息網絡傳播權、復制權、發行權;
四、如果食品伙伴網的行為構成侵權,應當承擔何種民事法律責任。
2024年2月4日 煙臺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決:
煙臺富美特侵害原告中國質量標準出版傳媒有限公司享有的涉案推薦性國家標準的復制權、信息網絡傳播權,刪除食品伙伴網上涉案權利作品并賠償原告經濟損失及合理費用共計15 萬元;
2024年3月5日 煙臺富美特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提起民事上訴。
2024年5月31日 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二審庭審,二審爭議焦點問題為:
一、中國質量標準出版社傳媒有限公司主張保護的推薦性國家標準是否構成著作權法意義上的作品;
二、中國質量標準出版社傳媒有限公司是否有權提起本糾紛訴訟;
三、食品伙伴網被訴行為是否侵害了中國質量標準出版社傳媒有限公司涉案作品的復制權及信息網絡傳播權。
2024年6月17日 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二審判決:
煙臺富美特侵害原告中國質量標準出版傳媒有限公司享有的涉案推薦性國家標準的信息網絡傳播權,刪除食品伙伴網上涉案權利作品并賠償原告經濟損失及合理費用共計15 萬元,未侵犯復制權;
食品伙伴網尊重法院判決,將履行相關判決內容,甄別相關涉案國家標準并停止下載。同時我們會繼續依據法律程序,向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申請再審,如被駁回,將繼續向人民檢察院提起申訴。
標準是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重要支撐,是規范市場經濟客體的法律,市場上的所有產品和服務都依靠標準來規范,中國的國家標準,不管是強制性標準還是推薦性標準,都由政府部門組織專家起草,以行政公告形式發布,是全國范圍內統一的技術要求,以國家強制力保障實施,具有法律上的約束性。國家標準只有免費公開推廣使用才能真正起到規范行業的目的。
因此在法庭之外,食品伙伴網將積極與國家相關部門溝通,推動國家標準包括推薦性國家標準的公開和免費傳播。
我們希望:
所有國家標準在公告發布的同時附帶標準的電子版本;
允許并鼓勵企業和個人傳播國家標準;
國家標準和我們每一個人都密切相關,所有人都是國家標準的利益相關者,希望有更多朋友參與,一起推動國家標準的免費公開,使國家標準更好的規范行業服務行業,推動經濟的發展,造福所有人。
相關證據資料請到食品伙伴網-動態公告-中心動態 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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